来论|宏福苑火灾问责不能止于追责 厘清权责方能守护香港下一代

更新时间:03:00 2026-10-31 HKT
发布时间:03:00 2026-10-31 HKT

  大埔宏福苑火灾造成重大伤亡,每一位香港人都深感痛心。独立委员会完成调查,特区政府随即公布问责及改革安排,行政长官带领管治团队正视问题、承担责任,展现改革决心。然而,这场悲剧留给香港最重要的课题,并非单纯追究谁应负责,而是如何从制度上厘清权责、堵塞漏洞,确保同类事故不再重演。
  火灾发生以来,特区政府迅速统筹救援、安置、经济援助及心理支援,投入大量资源照顾灾民,务求做到「有屋住、有钱攞、有人陪」,展现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,值得社会肯定。独立委员会经过30场听证会、听取80名证人供词及全面搜证,为厘清事故成因、监管失效及制度缺陷奠定重要基础。报告的真正价值在于不止追溯个别失误,更揭示多重安全防线何以同时失效。当工程顾问、承建商、业主立案法团及政府部门各有职责,却未能有效阻止风险累积,问题便不只是个别人员失职,而是整套监管体系的责任配置需要重新审视。
  刑事追责与行政问责必须依法进行,绝不能回避。涉嫌违法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,监管失职亦应严肃处理。但刑事、行政与政治责任各有不同,不能以刑事调查取代行政检讨,更不能以官员请辞代替制度改革。尤其政治问责,核心不应只是谁下台,而是谁对政策成效、资源配置及跨部门协调承担最终责任。政策局负责制度设计,部门负责监督执行,专业机构及承建商承担相应法定与合约责任,三者权责必须清楚。有权者必须有责,有责者必须有权,监管不能出现权力与责任脱节的真空。问责既要有力度,更要有准绳,让公众、业界及社会充分理解并形成共识,否则只会造成责任层层下移,甚至令前线人员因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敢决策。
  特区政府边调查、边改革,方向值得肯定。昨日记者会上,行政长官宣布推行一系列改革举措:围标列为刑事罪行,最高囚十年、罚款一千万元;《建筑物条例》由业界自律转向政府主动巡查、大幅提高罚则;设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,提供预审名单、范本与造价数据,让业主自行招标评标。这体现了政府不回避自身监管缺失、以问责带动改革的决心。下一步更须让专业界别、业主与社会充分参与,形成清晰、可执行、可问责的监管制度。改革不能只是事故后的补救,更应成为常态化治理能力的提升。
  「一国两制」下,香港拥有成熟的法治和专业制度,更应把重大事故的教训转化为长远治理改革。政治问责的真正意义,在于以责任推动制度进步,而非以个别处分宣告事件终结。对罹难者最深切的告慰,不只是追究昨日的责任,更是守护明日的安全。
  香港社会应在依法追责的基础上凝聚共识,支持特区政府落实改革。只有让权责清晰、监管有效、制度可信,才能真正重建公众信心,为下一代留下更安全、更负责任的香港。

朱兆麟教授
香港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