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院友心理创伤愈合需时 社工:首要重新建立安全感
更新时间:03:00 2026-09-17 HKT
发布时间:03:00 2026-09-17 HK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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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士院舍若发生侵犯事件,即使施害者被捕或判囚,受害院友仍有机会留在原院舍生活,并面对心理创伤。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讲师及注册社工丁惟彬指出,院舍须深入了解受害院友的需要,重点是重新建立安全感,并因应其情绪及对特定人物、环境的反应作出适切安排。
丁惟彬表示,施害者绳之以法,不代表受害人能即时康复,侵犯事件带来的心理阴影可能持续一段时间,受害人或会在梦中回想相关片段,亦可能因接触某些事物而重新联想到事件,因此创伤复元需要时间。
安排被信任员工提供照顾
他指出,对留在原院舍生活的受害院友而言,院舍首要处理的是安全感问题,因为事件发生后,院友可能会认为原本居住的地方已不再安全。院舍应更深入了解院友需要,并由能与院友建立信任的员工提供照顾,协助其逐步恢复安全感。
对于院友情绪不佳,他认为不应要求对方立即恢复正常情绪,而应给予空间表达。同时,院舍可从日常生活入手,例如在饮食、玩乐及与家人见面等方面,在院友有需要时提供适切照顾,让其重新感受到院舍能回应其需要。
可重新布置房间减低联想
如院友曾遭受性侵犯,丁惟彬指出,对方日后可能对某类型人士而产生惊恐,院舍需要理解相关反应可能与施害者的特征有关;若未能即时向院友解释清楚,可先安排保持距离,避免触发创伤。
他又举例,若案发房间成为院友的触发因素,可考虑重新布置房间,减低联想。
丁惟彬强调,相关安排涉及院舍日常运作上的细节,但核心是让院友重新感到人和环境均属安全。他同意相关安排或牵涉大量院舍工作,「但就这是对人的服务」;实际上未必所有个案都可安排转院处理,因此院舍仍须在原有环境下作出相应支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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