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院友心理創傷癒合需時 社工:首要重新建立安全感

更新時間:03:00 2026-09-17 HKT
發佈時間:03:00 2026-09-17 HKT

  殘疾人士院舍若發生侵犯事件,即使施害者被捕或判囚,受害院友仍有機會留在原院舍生活,並面對心理創傷。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師及註冊社工丁惟彬指出,院舍須深入了解受害院友的需要,重點是重新建立安全感,並因應其情緒及對特定人物、環境的反應作出適切安排。
  丁惟彬表示,施害者繩之以法,不代表受害人能即時康復,侵犯事件帶來的心理陰影可能持續一段時間,受害人或會在夢中回想相關片段,亦可能因接觸某些事物而重新聯想到事件,因此創傷復元需要時間。
安排被信任員工提供照顧
  他指出,對留在原院舍生活的受害院友而言,院舍首要處理的是安全感問題,因為事件發生後,院友可能會認為原本居住的地方已不再安全。院舍應更深入了解院友需要,並由能與院友建立信任的員工提供照顧,協助其逐步恢復安全感。
  對於院友情緒不佳,他認為不應要求對方立即恢復正常情緒,而應給予空間表達。同時,院舍可從日常生活入手,例如在飲食、玩樂及與家人見面等方面,在院友有需要時提供適切照顧,讓其重新感受到院舍能回應其需要。
可重新布置房間減低聯想
  如院友曾遭受性侵犯,丁惟彬指出,對方日後可能對某類型人士而產生驚恐,院舍需要理解相關反應可能與施害者的特徵有關;若未能即時向院友解釋清楚,可先安排保持距離,避免觸發創傷。
  他又舉例,若案發房間成為院友的觸發因素,可考慮重新布置房間,減低聯想。
  丁惟彬強調,相關安排涉及院舍日常運作上的細節,但核心是讓院友重新感到人和環境均屬安全。他同意相關安排或牽涉大量院舍工作,「但就這是對人的服務」;實際上未必所有個案都可安排轉院處理,因此院舍仍須在原有環境下作出相應支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