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播 立即播放 施骏兴非法性交罪成判囚两年半 按例须DQ区议员席位 政府:密切留意进展 9月中定罪起已停发酬津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,于2008年任小学话剧导师助手结识11岁女学生,两年半后2人发展成情侣关系,施骏兴在天水围单位内与女童性交。经审讯后,施被裁定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(俗称「衰十一」)罪成,他另涉非礼则获判罪脱。法官陈广池今日(3日)于区域法院判处施骏兴即时入狱2年半。 施骏兴判囚两年半 已超出《区议会条例》丧失资格门槛 上诉期未过 司法程序未完结 根据《区议会条例》,区议员如干犯任何罪行(不论 港闻 9小时前 阅读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