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放蛇打击白牌车 杏花邨去鲗鱼涌索价121元 49岁男司机被捕
更新时间:21:15 2026-11-05 HKT
发布时间:21:15 2026-11-05 HK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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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岛总区交通部今日(5日)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(俗称白牌车)的行动,透过中介平台要求载客服务,由杏花邨前往鲗鱼涌,费用为121元。平台派出一辆本地登记的私家车前往上客地点,警员乔装乘客登上私家车,其间表露身份并以涉嫌「非法载客取酬」及「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」拘捕一名49岁本地男子,而涉案私家车则被拖走扣留检验。
警方呼吁驾驶人士切勿从事非法出租或载客取酬活动。根据《道路交通条例》,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,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。首次定罪可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,再干犯则可处罚2.5万元及监禁12个月。司机如被定罪,亦会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12个月,最长可达3年。
港岛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高级督察严思浩指,运输署署长会根据《条例》暂时吊销涉事车辆的车辆牌照,并指示车主将车辆移交署长保管。首次定罪吊销期为6个月,再次定罪则为12个月。若涉事车辆属跨境车辆,运输署亦会以违反「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」条件为由,撤销其通行许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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