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播 立即播放 施駿興非法性交罪成判囚兩年半 按例須DQ區議員席位 政府:密切留意進展 9月中定罪起已停發酬津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,於2008年任小學話劇導師助手結識11歲女學生,兩年半後2人發展成情侶關係,施駿興在天水圍單位內與女童性交。經審訊後,施被裁定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(俗稱「衰十一」)罪成,他另涉非禮則獲判罪脫。法官陳廣池今日(3日)於區域法院判處施駿興即時入獄2年半。 施駿興判囚兩年半 已超出《區議會條例》喪失資格門檻 上訴期未過 司法程序未完結 根據《區議會條例》,區議員如干犯任何罪行(不論 港聞 9小時前 閱讀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