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報學歷讀科大碩士內地女商入獄2月
發佈時間:03:00 2026-09-17 HKT
內地女商人2021年報讀香港科技大學碩士課程時,虛報自己持有美國某大學的學士學位,並獲取錄。科大揭發後撤回女子的碩士學位,她警誡下稱經中介申請,入學時才發現學歷屬虛假,但因覺已作出犧牲故繼續入學。她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,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時,直斥被告的行為自私,傷及大學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,終判處入獄2個月。
被告王宇陽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;她原被控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,早前獲撤回。被告昨由大律師黃錦娟代表。
影響收生公平 衝擊制度
李官指被告行為十分自私,所失去的皆屬咎由自取。李官直斥被告的行為損害大學辛苦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,更對制度造成衝擊。儘管事件無剝奪他人的機會,不構成加刑因素,李官認為案情嚴重,監禁屬必然。
辯方求情時指認同事件影響了收生的公平性,其後力陳被告努力工作,為提升專業能力、更上一層樓而來港讀書。被告過往工作表現獲肯定,亦曾參與義工,獲得企業社會責任獎,顯示她運用自身能力回饋社會。
辯方形容被告「一時愚蠢」而犯案,她本質不壞,因覺得自己已放棄工作、金錢和其他機會,「付出咗咁多,所以將愚蠢錯誤地延伸」。辯方續指被告和盤托出事件,而還柙對被告而言是「非常震撼嘅鐘聲」,她嘗過牢獄之苦明白需承擔後果。辯方冀法庭考慮本案案情並非最嚴重,被告背景良好,給予被告機會改過自新。
入學已發現文件不符
案情指,科大於2021年10月15日收到被告申請入讀理學碩士(環球中國研究)課程,申請中聲稱被告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(UTA)的文學士學位,並附上學位證書、成績單等。科大相信上述資料為真確遂取錄了被告,她在2022年2月開學至同年12月完成課程,她在2023生1月獲頒碩士學位。科大發現被告申請時使用虛假學歷證明,向UTA求證得知被告無入讀該校。
被告回覆科大查詢指,她尋求中介協助申請課程,並提交了所有資料,之後獲告知被取錄。被告在處理入學登記時,發現科大保留的學歷資料與她的文件不符,惟因她已辭職及支付學費和租金,故繼續入學。科大其後撤銷授予被告的碩士學位並報案。
被告去年11月9日入境時被截停,在警誡下她承認從未入讀UTA,但曾支付中介人民幣50萬元以申請涉案碩士課程,以及入境證等。被告發現虛假資料後向中介查詢,反獲告知以她的真實學歷無法入讀課程。被告覺得已犧牲了許多,儘管她知道申請的學歷為虛假仍然入學。
案件編號:KTCC517/2026

















